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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/09/29 餐廳油煙好擾民 臺中市府提醒關鍵三要件

住家附近有美食餐廳雖然方便,但是油煙卻可能造成附近居民的困擾,臺中市政府呼籲業者落實「安裝油煙設備、確實操作、定時保養維護」三要件,共同維護空氣品質,不然可能裁罰1,200元至500萬元。

臺中市環保局代理局長陳宏益表示,市府統計截至今年轄內合法登記餐飲業達4,199家,多集中於人口密集的市區,依據環保署資料顯示,烤、炸、煎、炒產生的油煙對人體危害最為嚴重,餐廳業者如未能有效處理、亂排放油煙,環保局可依《空氣污染防制法》第32條第1項第5款規定「餐飲業從事烹飪、散布油煙或異味污染物」裁處1,200元至500萬元不等罰緩。

環保局表示,為解決餐飲業所排放的油煙異味致擾民問題,市府加強派員稽查及輔導業者裝設或改善油煙防制設備,截至今年7月底,已輔導60家業者增設空污防制設備,預估每年可減少4.11公噸PM10、2.81公噸PM2.5及1.69公噸非甲烷碳氫化合物。

環保局指出,針對餐飲業油煙問題,環保局除邀請中市連鎖店、燒烤業及各類型業者參加餐飲業宣導會,透過法規上宣導及烹煮時如何防制油煙逸散污染,也擴大配合衛生局辦理樂活臺中APP餐飲業查核、與經發局辦理環保夜市聯合稽查工作,範圍包含商圈餐廳、夜市攤販、燒烤及速食業者等,同時要求餐飲連鎖企業落實空污防制設備自主管理維護。